咸安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街道賦權事項指導清單等“兩清單一目錄”和推進街道賦權事項承接運行確認制度的通知》(鄂政發〔2021〕9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將市級102項職權事項下放咸安區,由咸安區政府賦權給街道。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主體責任。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領會上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放權賦權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細化任務,壓實責任。主要負責人要牽頭抓,分管負責人要認真研究,組建專班具體對接落實,在賦權清單的基礎上,認真厘清職責邊界。過渡期內仍由主管部門履行原職權事項的主體責任。
二、強化指導監管。職權下放后,原權力行使機構繼續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強化放權事項的指導培訓和運行監管,對放權事項的運作方式、責任部門、問題處理等進行詳細界定,細化審批、監管、執法和公共服務的具體責任。運用好街道大工委聯系制度,通過街道干部上派學習、部門干部下掛指導等方式,加強對街道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加強業務培訓,對街道工作人員開展集中培訓,采取邊培訓邊移交的方法,逐步提高街道承接能力,幫助基層工作人員縮短改革“磨合期”,保障下放到街道的事項有效承接。
三、強化保障措施。市區兩級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職責規定,按照放權賦權要求,建立完善配套措施,落實相關工作責任。人力方面,相關部門要用好“干部上派下掛”“雙向派單”“街道吹哨、部門報到”“社區吹哨、黨員報到”等制度,形成常態化干部下沉工作機制,建立街道對轄區內綜合執法工作統一指揮管理調度機制,明確街道執法主體,市區兩級相關部門指導、配合街道做好執法工作。物力方面,對于街道執法需要的相關執法裝備等硬件和各類平臺軟件的連通使用,各部門制定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確保執法工作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市區兩級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部門在對權責清單進行掛網公示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窗口網上辦事的業務指導和端口連接等技術支持。財力方面,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街道經費保障機制,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加強職權事項賦權街道的預算編制、資金撥付等方面的基礎保障。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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