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我市水旱災害頻發,特別是洪水災害,具有突發性強、損失大、影響力大等特點。全市各級、各部門在長期與洪澇和干旱斗爭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組織上建立了覆蓋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逐步形成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應急機制。2020年汛期結束后,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針對全省暴露出的預案體系不夠完善,預案科學性、實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夠強等問題,要求各地組織修編各類預案。市防汛辦根據省防汛辦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了《咸寧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修編工作。
二、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分為九章。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預案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目的是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工作原則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汛抗旱并舉;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指揮體系;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指導方針;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等工作方式。制定依據是國家、湖北省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適用范圍是應對全市范圍內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次生衍生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涵閘倒塌等突發性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二章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根據有關規定,確定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應急指揮體系,明確了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各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機構以及市防指各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參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實行雙指揮長制度。
第三章預防和預警機制:明確了氣象、水文信息、堤防、水庫等工程信息和洪澇、干旱等災情信息的報送內容、要求和信息流程。在本章節提出了應對水旱災害所必須具備的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通信、督促檢查等方面預防準備工作。針對江河洪水、山洪災害、分蓄洪區分洪運用、干旱災害等不同災害分別提出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相關單位須采取的預防預警行動步驟和要求,規定了制作洪水、干旱風險圖、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預案的有關要求。
第四章應急處置:第一節提出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對水旱災害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包括防汛抗旱值班制度、防汛抗旱工程調度制度、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和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其它突發事件的處置方式等。
第二至五節按照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分別規定了市防指、市防指成員單位、相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的行動要求。
第六節針對江河洪水、山洪災害、堤防決口、涵閘垮塌、水庫垮壩、干旱災害等不同特點分別提出了具體的應急行動措施。
第七節規定了信息報送、處理的有關要求。
第八節規定了指揮和調度的主要內容。
第九節規定了搶險救災的要求。
第十節規定了救護和醫療、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受災群眾的救援、轉移、疏散與安置工作要求。
第十一節規定了社會力量動員、參與及物資調用的有關要求。
第十二節規定了信息發布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節規定了應急結束的相關工作。
第五章應急保障:提出了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包括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供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治安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技術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措施。
第六章善后工作:分別對救災、防汛物料補充、水毀工程修復、分蓄洪區補償、災后重建、防汛抗旱工作評價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七章溝通與協作:對市際之間的溝通與協作作出一般性規定。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追究:對獎勵與責任追究作出了規定。
第九章附則:主要是名詞術語解釋、預案管理與更新的程序等。
三、本次修編主要特點
一是根據2011年以來的防汛抗旱實際情況,優化了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二是根據機構調整方案,增加了市應急管理局作為成員單位,根據我市目前由水利部門主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實際情況,分別明確了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水利和湖泊局及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三是根據近年來涉水旅游突出事件較多的實際,增加了市文旅局、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作為成員單位,并根據近年來各成員單位機構和職能調整實際,對部分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進行了調整。